秋季动物防疫宣传标语
1、热烈庆祝《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2、认真贯彻实施《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
3、贯彻《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4、认真贯彻防疫条例,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5、防疫就是增收,少死就能增效
6、畜禽养殖成败在防疫,效益在规模
7、依法治疫、科学防疫
8、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提高疫病防控水平
9、依法实施动物检疫,保障动物产品食用安全。
10、增强动物防疫意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2、加强动物防疫工作,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3、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4、依法实施动物检疫,保障动物产品食用安全。
5、依法落实强制免疫义务,提高动物预防保健水平。
6、禁止经营未经检疫和无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
7、严格动物防疫条件,规范动物防疫行为。
8、病死动物不屠宰,病害肉类不买卖。
9、发现疫情快报告,发现违章速举报。
10、饲养动物应免疫,出售动物须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