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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防台风抗灾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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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提高全民防灾意识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前提。今天语文迷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防台风标语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社区防台风抗灾宣传标语

  【篇一】防台风标语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范管理科学决策。

2. 防御台风,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从平时做起。

3. 公民有依法参与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的义务。

4.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防汛防台抗旱设施和依法参与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的义务。

5. 普及防汛防台知识,增强抗灾自救能力。

6. 普及防洪避灾知识,增强抗灾自救能力。

7. 普及防汛防台知识,增强抗灾自救能力。

8. 以人为本,立足基层,科学预防,努力构建全民防台风体系。

9. 坚持科学规划,加快防汛防台工程设施建设。

10. 提高全民防灾意识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前提。

11.加强洪水管理,保障防洪安全

12.公民法人有保护防汛防台抗旱设施的义务。

13.公民有依法参与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的义务。

14.公民在防汛防台抗旱中依法享有知情权获得救助权和获得救济权。

15.依法防汛防台,构建平安椒江。

16.以人为本,科学防台。

17.坚持科学规划,加快防汛防台工程设施建设。

18.公民在防汛防台抗旱中依法享有知情权获得救助权和获得救济权。

19.自觉执行防汛防台人员转移指令。

20.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范管理科学决策。

21.防汛防台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

22.加强洪水管理,保障防洪安全

23.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请自觉执行防汛防台人员转移指令。

24.防汛防台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

25.坚持人水和谐,建设生态文明

  【篇二】防台风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企业防台风抗灾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直属防台风抗灾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防汛抗灾岗位责任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直属企业应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设立防台风抗灾指挥部门。

第三条 直属企业防台风抗灾指挥部应接受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的共同领导,并按当地政府的要求,做好自身的防台风抗灾工作。

第四条 直属企业防台风抗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 直属企业应做好防台风抗灾的前期准备、抢险救灾和灾后的善后工作。

第六条 直属企业各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台风抗灾的义务。

第二章 防台风抗灾准备工作

第七条 建立健全防台风抗灾指挥机构,及时做好机构人员的调整和补充。

第八条 大力宣传防台风抗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第九条 定期修订、补充“防台风抗灾抢险应急预案”。

第十条 备足、储存好各类防台风抢险物资、设备、运输车辆等,保证做到按需调用。

第十一条 组织好本企业的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第三章 防台风抗灾

第十二条 直属企业防台风抗灾指挥部应随时与水文、气象部门保持联系,掌握热带风暴(台风)的动态,当达到或超过企业所在地风暴潮的设防标准时,直属企业防台风抗灾指挥部应启动“防台风抗灾应急预案”,组织抢险。

第十三条 直企业遭受台风袭击,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受灾、抢险和损失情况。

第十四条 在防台风期间,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加强检查并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 若抢险力量不足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驻军、武警部队和兄弟队伍求援。

第四章 防台风抗灾善后处理

第十六条 直属企业应按集团公司关于受灾统计报表的要求统计,核实实情,并及时上报。不应虚报、瞒报。

第十七条 因受灾造成减产、部分停产、停产的单位,应做好恢复生产工作,减少灾害的损失。

第十八条 做好对受灾职工、家属的生活住房安置、防疫和伤亡人员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对防台风抗 灾中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防台风抗灾中玩忽职守,临阵脱逃,挪用、盗窃、贪污防台风抗灾物资钱款,危害防台风抗灾工作的个人给予处罚,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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